引用:
原帖由 phak-000 于 2008-9-26 18:29 发表 
非常感谢师兄的指导,为在迷雾中探索的我们指明了方向!
法通现在看了一大半了,虽然那本书讲的不多,但在看书的时候会延伸上课上过的系统知识,
那些只是有些更简练更具有概括性,与法通上的一些内容有所不同, ...
我认为可以这样处理:
所有以前课上学过的知识点,或者其他单独教材上讲的内容,都是拿来帮助理解学法通论上的知识的。没有必要去背法学通论这本教材上没有提及的内容,这就是说:
如果法学通论上提到了一个知识点,但是内容不多,而其他教材上有具体详细的阐述,而你觉得这个问题你仅凭法学通论上的讲解还不够深刻理解,或你觉得这个知识点很重要,很有可能会考,但法学通论上的这点内容不够你组织答案,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去“参考”其他单独教材上的讲解。用以帮助你理解和答题。
所以,如果能理解法学通论上的所有重要的知识点,或这些知识点足以单独解题(包括你的头脑里有足够的语言能成立一个完整的答案),则没有必要再去看其他教材。
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,我在另一帖子里也说了,如果看法学通论已经有点困难,那么想通过看其他单独教材来理解法学通论,也许不是好方法,因为其他单独教材更难懂,也许看完后遇到的困难会更多,这样是必定要花费很多很多时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