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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汪一峰 于 2008-11-2 23:53 发表 
无论哪里都是要讲权利义务的,赢了比赛到这里热闹下是权利,输了比赛到这里总结下也是权利,当然权利是可以放弃的。这有什么不公平的?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。
法学院接受不了失败?在我看来不是这样。法学院的辩手 ...
本来准备睡了,发现这里越来越热闹,心中暗想,如果一开始就有这样的一些思考,何来我的质疑呢?也许是我没有听到他们私底下的总结吧,但是不是就是简单的几句队内所谓总结就可以拿出去应付差事,如果今天不是我这个人校内人,你们想过校外的人想过什么吗?所以,但其实对一个外面的人来说,更多的是依靠于论坛这样的争鸣之地,这才是我希望能从论坛上看到的。
1、如果开始希望听到的是对于这场比赛的一个回顾,但是后来发现事情不是这么简单,法学院辩论队的保护伞太多了,动辄就有很多人出来帮忙澄清,出来圆场,太可怕的一支队,有那么多的人去呵护你们,去保护你们,也许你们能够一时反省过去,但是否就意味着你们永远都可以那样吗,你们的牛气什么时候开始有的?什么时候才会消失啊?
2、发现真的是自己目的被人揣度了,不过是一个疑问的开始,但是发现冰山下竟然有这么多的事情,后来才发现这不是法学院今年第一次输比赛了,貌似在暑假的时候好像还有一场,连输两场,一个辩手往往重要的不是赢了许多,更多的是在输后的一些反思。
3、法学院如果真的有一天可以在学校值得骄傲,那也不是靠着几句反思,几句道歉,几句重来就可以的,是的,没有人有义务在输的时候说SORRY,但是,对于法学院,本人觉得就应该是这样,如果他们连SORRY的勇气和胆量都没有,那它也没有值得大家去关注了。
4,若有触碰到大家的痛楚,海涵,我就是个很尖锐的人,就这样。
PS:想了半天,还是要说,汪版主,一般情况之下我可不想跟您拍砖。实在不敢,我也上过华辩,您不是吃素的,但是在这里,问题始终要解决和面对,中南需要好好想想。